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| 目今位置:首页 -> 企务 -> 信息果真 -> 执律例则 |
|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省领土资源厅实验的生产规模30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的采矿权审批挂号委托产煤市(地)领土资源部分实验的决议 | |
| 2017-09-04 | |
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省领土资源厅实验的生产规模30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的采矿权审批挂号委托产煤市(地)领土资源部分实验的决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 第4号 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省领土资源厅实验的生产规模30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的采矿权审批挂号委托产煤市(地)领土资源部分实验的决议》已经2017年5月8日省政府第85次常务聚会通过,现予宣布,自宣布之日起施行。 省长:陆昊 2017年5月18日
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将 省领土资源厅实验的生产规模30万吨/年 及以下煤矿的采矿权审批挂号委托产煤市(地) 领土资源部分实验的决议
省政府决议,将省领土资源厅实验的生产规模30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的采矿权审批挂号委托至各产煤市(地)领土资源部分实验。省领土资源厅和各产煤市(地)领土资源部分要做好生产规模30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的采矿权审批挂号权限委托实验的落实和衔接事情,依法办理委托手续,实时将受委托行政机关和受委托实验行政允许的内容予以通告。委托实验后,各产煤市(地)领土资源部分在其辖区内以省领土资源厅名义行使生产规模30万吨/年及以下煤矿的采矿权审批挂号权,并增强对煤矿企业监视治理,不得再委托其他组织或者小我私家实验该项行政允许。省领土资源厅认真对各产煤市(地)领土资源部分的审批、治理事情提出详细要求并举行指导、监视。 本决议自宣布之日起施行。
|
|
![]() |
||||||
| mg不朽情缘主理 咨询监视电话:0451-82622425 邮箱:sgzwgk@126.com 地点: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66号 黑ICP备:05002205号 |
||||||
![]()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80号 |
||||||


